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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07-28 11:55     来源: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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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深化政银企合作,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以提高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依法合规、属地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转贷机制建立,市金投公司根据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制定了业务管理办法及风控措施,积极开展过桥转贷业务。2019年-2022年期间,累计办理过桥转贷业务151笔,业务金额72548万元,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175.28万元,其中:2019年,累计办理4笔转贷业务,业务金额1500万元,为4家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4.3万元;2020年,累计办理20笔转贷业务,业务金额10005万元,为18家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62.081万元;2021年,累计办理67笔转贷业务,业务金额31160万元,为53家企业降低融资成本504.792万元;2022年,累计办理60笔转贷业务,业务金额29883万元,为50家企业降低融资成本484.1046万元。此办法有效缓解工业企业续贷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提出接续《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转贷难、转贷贵问题,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帮助中小企业化解融资贷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和失信风险;助推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转贷资金的阳光化、规范化运作,减少民间高利贷的严重危害,维护良好的地方经济和金融秩序。

二、出台依据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的有关精神,不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切实为工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鼓励建立广西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的指导意见》(桂财金〔2018〕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建立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19〕244号),接续制定本办法。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深化政银企合作,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以提高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依法合规、属地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转贷机制建立,出台《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缓解工业企业续贷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指导协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指导运作机构开展工作,具体包括:对专项转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运作机构加强对专项转贷资金发放、收回等的监管。市财政局负责转贷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监管,具体包括:根据专项转贷资金使用需要及时拨付资金,对专项转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金融办负责对运作机构参照金融机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机构、业务等准入管理。运作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转贷资金的使用、日常管理、核算;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受理企业转贷申请,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验;协调贷款银行办理转贷续贷具体业务;负责转贷资金发放、回收及逾期追缴等,并及时将核销的借款追偿所得归还转贷资金;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转贷资金业务开展情况。各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转贷资金安全、顺利运营。

(二)规范运作方式。

转贷资金专项用于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资金。转贷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应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遵循“有偿使用、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明确实施主体。

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委托梧州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管理运作机构(以下简称“运作机构”)在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保本微利。运作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转贷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核算;在合作银行开设转贷资金专户,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受理企业转贷申请,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验;与合作银行签订转贷资金业务合作协议,协调合作银行办理转贷续贷具体业务;负责转贷资金回收,并及时将核销的借款追偿所得归还转贷资金;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转贷资金业务开展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为转贷资金运作机构的监管部门,对运作机构参照金融机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机构、业务和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

(四)完善服务流程。

转贷资金原则上采用封闭模式运转,按照“企业申请、机构审查、银行承诺、转贷续贷”的基本程序,建立完善转贷资金服务流程。

(五)加强风险防控。

运作机构要依法合规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专项转贷业务,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与指导,并对专项转贷资金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借款审批手续,及时催收还款;应协调沟通相关银行尽快办理续贷及时归还专项转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运作机构应建立转贷资金风险准备金制度,将收取企业转贷资金的费用、未按期偿还转贷资金违约金归集,用于建立风险准备金。贷款银行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行转贷资金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按时续贷,保证转贷资金安全。工信、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要强化转贷资金的运作、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运作,防范风险,防止企业贷款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梧州银保监分局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合理把握贷款银行的监管尺度,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五、名称解释

专项转贷资金:指用于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资金。

解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解读联系人:黄福兴,梁健峰,唐浩鹏

解读联系电话:0774-6017915、0774-3835123、0774-383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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