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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以赴确保工业经济稳增长。1.灵活运用国家及自治区促进经济稳增长系列政策,印发《“奋战一季度加力开新局”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扶持企业政策,细化攻坚二季度、拼搏三季度、冲刺四季度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区)、园区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出台奖励政策,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有效应对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细化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有生产能力、有市场需求、度电贡献大的重点企业。加强对县(市、区)园区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研和指导,提升工业增加值率。市统计局数据显示,1至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工业投资增长21.1%,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17.9%。
2.纾困培优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大力开展政策落实月活动,做好自治区扶持政策宣传引导,支持企业扩产增效、推动项目建设提速,促进企业恢复生产,共帮助201家企业申报奖补资金1.7814亿元,创历史新高。扩大有效投资,优化工业、企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先后推动沐邦高科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进入自治区重大产业项目库,智慧鑫峰年产50万吨再生铝合金高端智能化产业项目等项目列入自治区第六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荐24个项目申报“千企技改”工程,争取重大优质工业项目扶持、“千企技改”工程扶持等奖补资金超过1.4亿元。积极组织各工业园区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项债券申报,并将16个项目纳入2022年产业园区专项债项目,共获得专项债额度32.96亿元,额度数位居全区前列。瞄准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聚焦推动新兴企业培育,优化新兴产业发展环境,激发了企业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与动力。今年,我市获评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数位居全区第一,9家企业通过自治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程评定,获得自治区奖励资金600万元;新增14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2家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3.加快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和理顺市、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的关系,出台了(《关于深化市管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梧发〔2022〕7号),建立了精简、高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成了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两大市级重点园区,园区实现快速发展。
(二)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专题法律,2月上旬,我局7个工业企业服务工作组利用深入各园区,各县(市、区),各工业企业开展稳增长政策宣传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知晓率,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把普法宣传与政策咨询、行业执法等内容紧密结合,认真开展有关产业调整、节能治污、低碳循环等方面的普法工作;6月份,通过宣讲会、微信公众号、Led等多方式多渠道开展民法典宣传,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11月份,举办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解读民爆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民爆行业监管执法业务,以案释法,强化提升全市工信系统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利用Led、专题会议等方式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营造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让宪法思维内化于干部职工心中。
(三)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建立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牵头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钢铁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历史遗留问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转送、交办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达100%。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由于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目前我局尚无行政复议案件。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局制度建设、决策咨询、会议研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了政策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梧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细则(试行)(送审稿)》等3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11月,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事务共22份/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93号)等文件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权责清单等事项。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对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接受社会监督。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下属机构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梧州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具体执行,1-11月进行行政检查36次,行政确认4次。
(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配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广“不停电”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1-11月份,同比减少10.17%,高于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5.17个百分点。根据工信行业特点,制定《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方案》,协调三大运营商开展反电诈行动。充分发挥三大运营商互联网平台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反电诈案例、反电诈知识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对群众举报的诈骗电话号码进行关停处理。开展反电诈进企业行动。在对工业企业进行管理、服务过程中,积极开展反电诈宣传,通过在企业内悬挂宣传横幅和企业微信群推送反电诈知识等方式,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财产安全,为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工业经济重点工作,注重信息的及时快捷发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工信监管方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稳增长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重大事项方面,就事关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部门机构概况、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共性信息。对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在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发布行政执法公示36项,公开建议提案答复17件,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702条,文件解读2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政策解读能力水平不足。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能力欠缺,跟不上“一文三解读”要求,解读科室缺乏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解读制作技能,解读形式以文字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为主,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解读较少。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问题。对于合同的风险防控意识还不够高,对于违约条款、合同退出机制的约定存在瑕疵,推动依法行政与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执法力量和队伍能力不足。如市本级节能监察队伍人员和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目前只能停留在书面监察和部分现场监察阶段,做到进一步分析和优化企业能源消耗和给企业提供更深层次的节能技术性方案尚待时日。各县(市、区)节能监察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严重欠缺,严重削弱了我市节能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梧州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编制仅3名,行政执法岗位严重不足。各县(市、区)除岑溪市外,藤县、苍梧、蒙山未落实专职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县域行业监管职能未真正落实,县域行政检查工作基本没有自主开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作为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初下发《关于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专题法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2年局内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组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制知识,通过领导班子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组织员工培训,大力提升全体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利用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等平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基层、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知晓率。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认真开展有关产业调整、节能治污、低碳循环等方面的普法工作。把普法宣传与政策咨询、行业执法等内容紧密结合,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切入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结合市工信局工作实际,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将法治的理念贯穿到业务工作中,将法治的任务分配到各产业科室和各二层机构,明确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的任务分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自治区政策措施的落实检查,推进简政放权、减税降赋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探索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高效优质的政府服务,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增强政策解读基本功。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基本方法等技能学习培训,对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切实提高解读质量,采用图表图解、漫画、音频视频、主要负责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四)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93号)等文件要求,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依据自治区确定的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本局实际情况依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加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建设。
(六)完善法律学习宣传工作长效机制。采取自学、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局学法用法的效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相关法规及政策和通报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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