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1〕210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修改广西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1〕486号)和《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梧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梧工信字〔2022〕33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属地审核、市直有关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梧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第四批),现予公布。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建设优化产品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环境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化工重点监控点监督、管理和考核,提升我市化工产业整体水平,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梧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第四批)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州市应急管理局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第四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审定事项 |
1 |
广西梧州利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
长洲区 |
认定为梧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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